让生活有爱无“碍”——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一条盲道、一部电梯、一个按键……这些看似微小的细节,都关乎着特殊群体的真实体验,也映衬出一座城市的人文温度与文明进步。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关乎残障人士,也关乎老年人、伤病者、母婴等群体,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据统计,我省共有残疾人249万人,占总人口的6.69%,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59.1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9.2%。在经济高速发展、智能化迅猛涌动的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加分项”,更应是“必选项”。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一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问题线索132件,立案125件,发出检察建议109件,推动整改各类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
量身改造
提升无障碍出行“温度”
出行,是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面临的首要问题。
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中发现市区公共交通系统未配备无障碍公交车、无障碍出租车的问题。为保障特殊群体出行权益,该院于2024年4月11日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随后,该院邀请区残联、市交通运输部门召开整改座谈会。会后,市交通运输局结合2024年公交车辆更新工作,采购一级踏步低入口车型80辆;于4月底批复某公司提出计划投放20辆无障碍出行专车(网约出租车)的申请,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积极与宝鸡市95128全国统一巡游出租车电召服务平台对接,拨打该号码就可联系预约无障碍出租车服务,为满足特殊群体乘车需求做出积极实践。
除了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停车位也为残障人士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出行提供重要保障。石泉县“益心为公”志愿者杨荣军发现很多公共停车场都没有无障碍停车位,不利于使用轮椅等工具的群众上车下车,遂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接到线索后,石泉县检察院立即在全县范围展开调查,发现11家大型住宅小区的公共停车场无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或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2024年5月,石泉县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经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石泉县新增标准化无障碍停车位45个,11个大型住宅小区均落实了无障碍停车位标准化设置及肢体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志愿者杨荣军看到整改效果后说:“检察建议解决了事关残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政府部门工作非常‘给力’,我们所有人都应当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出一份力。”
“数”立决心
让网络空间沟通“无碍”
使用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简称APP)已经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对于视障人士而言,他们与互联网及各种APP之间,仿佛隔着一道“鸿沟”。据统计,陕西省视力障碍人士超过146万,很多人遇到过APP部分内容不支持键盘操作、无法通过旁白模式或读屏软件获取信息、无法感知和操作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此类全省普遍性问题,省检察院于2024年4月2日立案调查,副检察长高洁任主办检察官。经与省残联多次座谈沟通、调取相关APP《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测试报告》及测试视频,委托省残联征集了视障人士对相关APP的使用反馈等,梳理出部分财政出资类APP不符合国家无障碍信息标准的问题。4月24日,省检察院组织对涉案APP负有监管职责的省医保局、省社保局和省通信管理局召开磋商会议,邀请省残联参加。各单位积极商议部分财政出资类APP无障碍改造问题,形成一致磋商意见:由省通信管理局督促APP管理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优先整改高频、急用、实用项目,年底前逐步整改符合国家标准。随后,省通信管理局组织陕西社保、陕西医保等APP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沟通,从登录功能入手,加强信息查询等功能的改造,按照“月规划、周排期”开展工作。7月初,省通信管理局邀请省检察院、省残联、贝壳公益组织参与APP改造测评,并邀请4名老年人、视障人士进行现场和线上体验,针对相关APP“急用、高频、实用”功能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提出意见,对测评出的“旁白提示不清晰”等问题继续整改。7月31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安)某中心对陕西医保、陕西社保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认定相关APP中34个项目已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高洁副检察长说:“保障残障人士、老年人实现无障碍信息交流,才能让网络时代的‘红利’惠及更多群众,让‘不一样’的我们一样的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深化协作
奏响无障碍公益保护“交响乐”
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多部门协同履职、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深化“检察公益+”工作格局,激发聚合效能,2024年5月20日,省检察院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工作重点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3类15个问题,检察机关可聘请住建、民政和残联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支持。自此,四家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业务交流、联席会议等5项协作机制,按下了陕西无障碍环境公益保护新的启动键,为特殊群体保护提供多重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陕西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体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生活有“爱”无“碍”。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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